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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涉案当事人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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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人是因为三鹿奶粉而落马的省市行政机关的高官。他们的行为应该属于渎职,但是,也要区分情况对待,有些直接负责的人员,比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官,他们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法律规定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没有直接负责的人员,他们的渎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是,因为后果严重,可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可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北京亦非律师事务所赵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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