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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武:“彭宇,我为你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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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疏忽大意这些“中人”的标准上。彭宇案判决书中这么多主观、武断的“常理”,其实违背了劝人向善的裁判伦理。推理的大前提错误,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

  另外,法官在思维方法上也犯了非黑即白,以偏盖全的逻辑错误。给钱没有索要借条就是自认赔偿,没有先抓凶手而直接扶助老人就不算做好事。记得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写过,阿Q有个无师自通的“学说”: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分明是三岁小儿断案,歪嘴和尚念经。法官的良知良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作者:崔武,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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