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疑似”错案复查
──以“聂树斌案”为视角的分析
尹逊辉
内容提要: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如果发现有重点疑点,即形成刑事“疑似”错案时,如何进行对案件的复查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并保障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是一项亟待研究的问题。而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显然不能满足这方面的功能要求。为此,笔者提出了完善刑事疑似错案复查制度的思路。
关键词:刑事 错案 复查
刑事错案,一般指人民法院错将无罪判有罪或轻罪重判并且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严格意义上来讲,还应包括同等刑罚上此种罪名被判为彼种罪名,有罪判为无罪或重罪轻判的情况。本文只讨论一般意义上的刑事错案。除非有重大新情况出现足以推翻原判,否则既然有疑点,只能是个疑案,而并不能定为错案。因此,借用非典时期的名词,笔者将这类存在疑点的错案称之为刑事“疑似”错案,并将以2005年发生的“聂树斌案”为视角进行分析。
一、聂树斌案引出的问题-应由谁来复查刑事疑似错案
2005年,“树”“林”之案轰动全国。佘祥林杀妻冤案因为其“亡妻”突然现身已经真相大白,沉冤11载后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①而聂树斌案,是否为错案至今还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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