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克伦指出,为进行遗传基因化验,从那只手套上采取的血样太少,而且已被污染。他暗示血手套有可能是带有种族偏见的办案警察放在辛宅以嫁祸于人。
他最后说,大量证据将证明,辛普森是无辜的,对他的指控是错误的。
夏皮罗在辩护陈述中指出 ,根据验尸报告,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刀,但凶器至今尚未找到。尽管有一位刀具店老板在初审阶段出庭作证,他曾于去年5月卖给辛普森一把德国产的刀;原告一方至今没有找到一位谋杀案的现场目击者,这两点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是必须有交待的。
(四)
首先由原告一方的证人出庭。在他们之中,有三位证人的证词最引人注目。尼科尔的妹妹丹尼斯·布朗的证词披露了她姐姐在1992年与辛普森离婚以前受辛普森长期虐待、离婚后经常受到他的威胁和骚扰的详细情况。辛普森的朋友罗恩·西普作证说,辛普森曾对他说,他做梦都想杀了尼科尔;血手套的发现者福尔曼警探的证词表明,辛普森是在案发的当夜10点15分左右驾驶他那辆白色“野马”牌吉普车来到尼科尔的公寓,杀死两人后,开车返回两英里以外的住所的。
他的证词遭到辩方的猛烈攻击。因为他在过去有种族主义的骂“黑鬼”的言行。因此,他的证词不可信。在此期间,陪审团于
女证人玛丽·格加斯说,在警方说的谋杀时间内,她曾看见四个头戴编织帽的男子在警方所说的谋杀时间内从尼科尔的公寓内中跑出来,他们中没有一个是黑人。居住在辛宅隔壁的家庭主妇罗莎·洛佩兹作证说,在警方所说的谋杀时间内。她曾看见那辆白色“野马”牌吉普车停在辛宅的外面。由于她害怕遭到报复,经伊滕法官同意,并未出庭而是送去了一盘录音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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