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七月七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
实施《律师法》座谈会纪要
2008年6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实施修订后《律师法》领导小组组长方工副检察长、副组长高保京副检察长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萧骊珠处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李大进会长、巩沙副会长,以及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业务培训部负责人就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议认为,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律师法》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律师执业具有重要意义,应认真加以贯彻执行。检察机关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虽然分工不同,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足点和目标一致,因此,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职业互信,为维护法律权威、推动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共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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