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熊新兴涉黑犯罪组织案
案情:自1996年以来,熊新兴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并以公司作掩护,在江西抚州市逐步形成了以熊新兴、张文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指使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诈骗金融机构贷款2491万元,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金融机构资金1000多万元,诈骗他人钱财173万元,诈骗保险机构保险金66万元;为寻求非法保护,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142万元,美金1万元;非法买卖枪支3支、子弹9发;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17发;违反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对明知是犯罪的人作假证予以包庇;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获利300余万元人民币;指使他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交易。
判决:2007年1月11日,熊新兴在江西省九江市被执行死刑。
点评:该案因罪犯气焰嚣张,情节恶劣,影响极坏,人民群众深受其害而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该案的判决结果,宣示了司法机关坚决打黑除恶,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熊猫烧香”病毒制作传播案
案情:2006年10月,李俊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制作成功后,李俊在互联网上叫卖该病毒,同时也请网友帮助出售。“熊猫烧香”病毒产生以来,迅速蔓延至整个互联网,曾被国内杀毒软件厂商列为“毒王”。由于“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感染,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8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数以百万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引起了极大的网络恐慌。
判决:2007年9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四年有期徒刑。
点评: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的一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案。“熊猫烧香”在数周内即迅速通过网络扩散全国,导致数百万台电脑中毒甚至彻底瘫痪,对全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重庆制售非法报刊特大团伙案
案情:潘江、彭琴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成立重庆德林传媒有限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是零售图书、报刊,但该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出版、印刷、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16种非法报纸,共计162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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